1.抓好重点企业节能,深入挖掘节能降耗潜力
对214家重点耗能企业根据企业能源利用情况,加强能源审计和节能目标、具体措施的落实;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行业先进水平能耗对标活动,指导企业找问题、查漏洞,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,努力缩小与行业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,鼓励和督促采用节能技术,增加路灯控制系统节能改造投入,从严控制能耗总量增长,努力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;年内完成126家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重点用电工业企业电能平衡测试工作,制定电机、风机、水泵等设备的节能改造方案。
2.加强投资项目能评审查
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,推动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,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结构优化升级带动转变。加大落后生产力淘汰力度,对能耗大、效益低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关停,计划年内调整劣势企业不少于80家,预期减少能源消费量4万吨标煤/年。在投资体制改革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“批项目、核能耗、重环评”制度,对新增项目,尤其是年耗能超过2000吨标煤的项目,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。
3.建立健全节能激励机制
加大财政投入,充分发挥现有5000万元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700万元产业节能专项资金的作用,做好节能技改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,引导和鼓励企业、社会资金加大对工业节能的投入力度,重点推进工业锅炉(窑炉)改造、余热余压利用、电机系统节能、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,组织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、技术含量高、带动作用强、节能效益好的节能技改示范项目。计划全年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数不少于60项,实现节能不少于3万吨标煤。
4.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
将能耗指标作为镇、街道、园区党政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,建立科学、合理的节能指标评价体系和节能考核制度,对工业节能指标进行逐级分解,明确各级职责;由区政府与重点用能单位签订“节能目标责任书”,重点加强对年用能量2000吨标煤以上单位的监管,定期组织开展用能检查,严格责任追究。
5.大力发展循环经济
有序推进能源供给、物资利用、信息共享等配套设施集成系统建设,为企业提供节能、节水、废弃物减量、材料再生和再利用、能源的梯级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