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市对公共机构节能提出新要求
近年来,我市启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,在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、节能照明节电器改造、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,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指标逐步下降。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总能耗为6.05万吨标准煤,比上年下降5.3%,比2005年下降22.68%,超额完成了“十一五”末公共机构总能耗比“十五”末下降20%的节能目标。
针对今年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,陈平指出,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充分认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,是实现我市“十二五”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,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现实需要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,要突出重点,结合实际,重点抓好规划编制、能耗统计、重点领域、建章立制等工作;加强领导,强化监督检查,切实把公共节能机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,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“绿色办公、低碳工作”的良好习惯,树立节能环保的工作理念,扎实有效地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,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