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二五”时期,将进一步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,重点抓好公务用车节能管理,扎实推进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,继续推进节能改造,在合同能源管理上寻求突破。
公共机构节能工作,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表率和示范意义。开展了以“建设节约型机关”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,国务院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颁布实施后,健全机制、加大投入、狠抓技术推动,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据初步统计,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0.803吨标准煤,比2005年减少0.244吨标准煤,下降23.3%,达到了下降20%的节能目标要求。在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,特别注重节能新产品、新技术运用,科技厅使用了雨水收集系统,中国煤炭博物馆安装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,2008年至今,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还累计推广有效照明产品200万支,每年节约近2000万度照明用电。
据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,将开展公共机构公务用车调查摸底,摸清公车配备和消耗底数,并出台公车节能、节资的规范管理制度,以公车节能为切入点,控制增量,调整存量,强化公车整合管理,探索公车改革新路。同时争取政策支持,在公共机构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配备和使用。
还将以太阳能示范项目等建筑节能照明节电器改造项目为载体,开展一批公共机构节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,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,实现公共机构、节能服务企业的双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