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任务,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,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,作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重要抓手,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,以更大的决心、更大的气力、更实的措施,毫不松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。
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,必须注重综合施治。一是抓结构性节能减排,严把项目准入关口,严格限制高能耗、高污染项目,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。二是抓工程性节能减排,在谋划实施节能技改、照明节电器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、节能产品惠民、节能能力建设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、脱硫脱硝等重点节能减排工程上下功夫。三是抓技术性节能减排,研发一批共性关键技术,实施一批产业化技术,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。四是抓政策性节能减排,用好价格、收费、财政、税收、金融等政策,实行节能减排考核与区域项目限批相挂钩。五是抓市场性节能减排,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治污设施特许经营,积极探索排污权、温室气体排放权、节能量等市场交易的新机制。六是抓社会性节能减排,加强宣传教育,深入开展全民行动,倡导文明、节约、绿色、低碳的消费模式。
各地各部门要更加注重科学化、精细化管理,切实将节能减排任务落到实处。要将节能减排区域性量化指标层层分解到市、县、乡、村,对所有耗能与排污企业(单位)实行台账式管理,探索建立专家督导考核机制,加快数字化实时监控系统建设,加大考评力度并严格兑现奖惩。